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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的物有什么交付方式

时间:2023-08-28 03:03:23 来源:法务网
一、

标的物有什么交付方式

标的物的交付方式有:


(相关资料图)

1.现实交付,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,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。此为交付的常态。现实交付依交货方式的不同,可以再分为三种情形:

(1)送货上门。即由出卖人送运货物到买受人处,此时货交买受人处才算完成交付。

(2)上门提货。即由买受人到出卖人处取走货物,此时货物运出出卖人处即算完成交付。

(3)代办托运。即由出卖人代理买受人与承运人订立运送合同,买受人承担运费的交付方式。此时出卖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即算完成交付。

2.观念交付。观念交付又分为三种:

(1)拟制交付。即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,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。标的物的单证,即物权凭证,包括仓单、提单等。

(2)简易交付。即买卖合同订立前,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、借用、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,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。

(3)占有改定。即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,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,以代替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的交付方式。

二、

标的物和标的区别有哪些

找法网提醒,标的物和标的区别有:

1.概念不同。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,标的物是这个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(具体的物体或商品)。比如,在房屋租赁中,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,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。

2.必要性不同。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,但不一定有标的物。比如提供劳务的合同中,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。而在劳务合同中,就没有标的物。

三、

标的物是什么意思?

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。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,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。举例说明,在房屋租赁中,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,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。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,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,而不一定有标的物。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,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。而在劳务合同中,就没有标的物。

关键词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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