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
通讯员 潘梦羽
“这个事情,是我做得不对,真心向你说声对不起!”近日,在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楠竹村村委会的三楼会议室里,张某(化姓)向韩某(化姓)支付赔偿金并致歉,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,一起因土地归属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得到彻底化解。5月2日,梁子湖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,这是该院开展的首例上门公开听证。
(相关资料图)
听证会现场(通讯员供图)
事情要从2022年11月说起。张某与同村村民韩某因土地归属问题发生冲突,致韩某受伤,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。案发后,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,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。
今年1月,梁子湖区检察院受理此案。“二人既是亲戚又是邻居,几十年的‘朝夕相处’却因此事大打出手,长期僵持下去,双方积怨只会越来越深。”承办检察官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走访,并与村委会工作人员联系,积极寻找化解矛盾的突破口。
走访调解矛盾(通讯员供图)
经调查,被害人韩某已年过八旬,家庭十分困难,受伤后,治疗费用开销较大,且子女无力照管,导致生活陷入贫困。而张某自愿认罪认罚,愿意积极赔偿,取得被害人的谅解,但因自身双股骨头坏死,需长期治疗,实在无法一次性拿出那么多赔偿金。
“您二位都上年纪了,身体也都不太好,一直这样僵持着也不是办法,我们会把你们的事解决好,从此放下恩怨多好呀!”承办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劝导二人,并就案件事实、法律适用等问题,耐心进行释法说理。
一次次上门劝说、一个个问题疏导,逐渐消融了张某和韩某心里的“坚冰”。见时机成熟,梁子湖区检察院决定在案发地的村委会召开公开听证会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公安机关代表、沼山镇干部担任听证员,充分运用法治方式、集多方智慧共同消除双方积怨、化解矛盾。
4月25日,在梁子湖区检察院检察长缪玉蓉的主持下,听证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。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案情,充分阐述了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,并就案件的争议焦点详细进行说明。
在听证会现场,张某和韩某敞开心扉、尽情倾诉,纾解内心的郁结。通过承办检察官和三位听证员反复释法说理,最终,在检察官和听证员的见证下,双方解开心结,握手言和,并现场签订和解协议。张某当场一次性支付赔偿金2万元。至此,一起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
“上门听证既是践行新时代‘枫桥经验’,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的重要举措,又是以诉源治理促国家治理的能动履职。”缪玉蓉表示,该院将继续坚持“应听证、尽听证”原则,创新公开听证方式,在案件办理中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代表监督,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,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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